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有限公司年产 15000吨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全文公示(见附件)。
******有限公司年产 15000吨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
项目地址: 茂名市采矿路103号茂名市陶瓷工业公司二厂之3号车间
项目概况:本项目租用厂房约2800平方米,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33%,项目年产规模15000吨钢结构加工。
联系方式(电话或邮箱等):******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6 日
附件:
******有限公司 年产15000吨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