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横二线三标段项目涉征厂企整体收回土地征收补偿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公益性项目用地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中府〔2019〕107号,以下简称“107号文”)中有关补偿标准的内容及《关于<中山市公益性项目用地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补偿标准使用问题的通知(中山自然资征管〔2022〕431号)》《中山市横二线东段及省道S111线中山段(洪奇沥至中山港大桥段)改建工程项目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中山市横二线东段及省道S111线中山段(洪奇沥至中山港大桥段)改建工程项目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补充方案》等政策文件规定******街道实际,制定本补偿方案。
一、补偿对象及范围
因横二线三标段项目建设,需要征收位于******街道民众大道******有限公司,受该项目建设影响,需进行整体征收补偿。
************消防退让要求、机动车出入口与交叉口之******有限公司用地规划论证报告》。该规划论证报告结论清晰:建议对******有限公司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整体征收补偿。
******资源局审议后,出具的审查意见明确表示对论证报告涉及的地块结论及建议无意见。
******资源局审议意见后制作本补偿方案,拟对******有限公司7000平方米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整体征收补偿。
二、补偿方式和标准
(一)若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档案、文件资料中约定或载明土地使用权人需无偿提供部分用地(如道路用地)等相关内容的,对占用部分土地使用权不予补偿。
(二)若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档案、文件资料中未约定或载明土地使用权人需无偿提供部分用地(如道路用地)等相关内容的,对占用部分土地使用权予以货币补偿,以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评估结果作为补偿依据。
******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公益性项目用地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以及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作为补偿依据。
三、本方案涉及补偿费用纳入横二线三标段项目征拆成本
四、激励机制
(一)从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统一发出通知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补偿协议的,按下列标准给予签约奖励:
1.1个月内签订补偿协议的,按协议征收房屋主体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800元奖励,且每户不低于10万元;
2.2个月内签订补偿协议的,按协议征收房屋主体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奖励,且每户不低于2万元。
(二)在上述签约奖励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土地、房屋书面移交手续的,按下列标准给予交房奖励:
1.在签订协议之日起15日内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的,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
2.在签订协议之日起30日内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的,给予每户5万元奖励。
五、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中如遇特殊情况或107号文有关补偿标准未提及的补偿项目,可由具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作为补偿依据。
******委员会组织实施。
附件:横二线三标段项目涉征厂企整体征收补偿明细表
中山火炬开发区管委会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