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茂名市南组团高地片区GD04NB36地块;
地块面积:用地范围总面积为143026.85m2;
地理位置:************************居民区;
土地利用现状:闲置空地、乔木林地、水田、水塘和水泥道路;
未来规划:根据《茂名市高******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用地B1);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居住用地,因此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成果
******有限公司对项目场地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评估,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识别疑似污染区域,判断该场地是否存在污染。本项目工作主要分为污染识别、初步调查和结果分析三个阶段,主要内容和结论如下:
(1)污染识别
经过历史调查、人员访谈、现场踏勘情况得知,项目场地历史上作为水田、乔木林地、水塘、砂石堆场、练车场,现状为闲置空地,地块历史与现状不涉及工矿用途,未进行过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未有工业企业入驻并进行生产活动,不涉及工业废水、废气及固危废的相关处理和处置。地块历史存在练车场,停靠过车辆,可能存在车辆机油滴漏造成地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可能存在潜在污染因子石油烃(C10~C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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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距离较近,其他企业均相隔有道路及空地,各企业产排污有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后达标排放,地面均硬化完善,历史及现状均未出现过环境污染事故,各企业的少量排污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较小。******有限公司距离地块较近,可能存在对项目地块造成酞酸脂类(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铁、锰、钛、锆、氟化物、硫化物污染。
(2)初步调查
第二阶段初步调查采样时间为2024年12月25~30日(土壤)、2024年12月31日(地下水)、2024年12月31日(底泥)、2024年12月31日(地表水),地块划分了重点区域和其他区域,采用专业判断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布设。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了26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外布设2个土壤对照点;检测项目包括必测45项+pH、石油烃(C10~C40)、氟化物、硫化物、铁、锰、钛、锆、酞酸脂类6项(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4个底泥点位,检测项目包括必测45项+pH、石油烃(C10~C40)、氟化物、硫化物、铁、锰、钛、锆、酞酸脂类6项(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了5口地下水点位,检测项目包括pH、浊度、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钛、锆、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酞酸脂类(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6项)、氟化物、硫化物、铁、锰;多环芳烃(8项)。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了4个地表水点位,检测项目包括pH、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钛、锆、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酞酸脂类(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6项)、氟化物、硫化物、铁、锰。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地块内各土壤和底泥检测点位监测因子均低于本项目土壤筛选值(含推导值),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选值和推导值。地下水和地表水监测因子中铁超标,但铁对敏感受体带来的健康风险不大,项目所在地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因此铁超标不会对地块上的敏感受体存在风险,本次调查认为地块内地下水和地表水中铁和锆超标所产生的环境风险可接受。
(3)初步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等规范文件开展,对地块及周边地块使用历史及现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及污染识别分析,经污染识别结果确认,地块土壤污染风险很小,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无需******居住用地R2(兼容商业用地B1)的开发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