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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埗镇宝莲村河堤整治及护栏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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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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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高埗镇宝莲村河堤整治及护栏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hx-gc2024-08
1.招标条件
******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高埗镇宝莲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资金,招标人为东莞市高埗镇宝莲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高埗镇宝莲村河堤整治及护栏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高埗镇宝莲村。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工程为高埗镇宝莲村河堤整治及护栏工程,总投资约39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382,189.71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382,189.71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71166.01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7632.53元)。
******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东莞市高埗镇财政投资审核中心。
******有限公司。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高埗镇宝莲村河堤整治及护栏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拆除工程;2、土石方工程;3、混凝土工程;。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以招标图纸为准,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9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1月0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07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书面进场通知所载明时间为准)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二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3.3其他要求:
******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其他:/。
3.3.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街道高田坊国泰云创中心3栋305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未按本公告第4.1款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公告盖章原件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随同投标文件提交(无需密封)。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04日10时00分。投标会时间:2024年11月04日10时00分,地点:东莞市高埗镇宝莲村委会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官网(******)及东莞村财app发布。
7.投标担保
7.1 投标担保金额:7000.00元.
7.2投标担保形式:
□单项投标保证金;
■其它: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方式、现金。
注意:
1、投标保证金不由其投标人账户转入的, 一律不予认定,无法参与投标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投标会现场提交。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高埗镇宝莲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话:0769-******
地址:东莞市高埗镇宝莲村委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8.2 其他:/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高田坊国泰云创中心3栋305
邮编:523000邮编:523000
联系人:郭先生联系人:何工
电话:0769-******电话:0769-******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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