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港口分局的委托,对阜港公路中南村牌坊对开路段交通信号灯及监控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阜港公路中南村牌坊对开路段交通信号灯及监控工程
二、预算金额:¥708,654.87元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编号:PC******
2. 项目内容:阜港公路中南村牌坊对开路段交通信号灯及监控工程一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3. 本次采购货物(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投包组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4.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四、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6. 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2.******有限公司。
3.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
4. 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交: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5:00;
2. 提******有限公司开标室。
3. 磋商时间:2024年10月28日15:00;
******有限公司。
5. 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公安局港口分局
地 址: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70号
联 系 人:钟警官 电 话:0760-******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小姐 电 话:0760-******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五路82号紫翠花园一期紫怡园1座2616房
网站:******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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