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名市内陆渔船安全动态监管系统服务项目”采购第一次询价公示
根据《关于下达 2024 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资金(第一批)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140 号)和《关于安排2024年中央成品油价******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茂名市内陆渔船安全动态监管系统服务项目”采购立项。现公开邀请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技术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报价确定最高限价。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茂名市内陆渔船安全动态监管系统服务项目(服务期5年)
(二)项目内容:安装茂名市160艘内陆渔船(以茂名市内陆渔船实际安装数量为准)卫星定位装置,并提供基于卫星定位数据服务的内陆渔船位置动态分析技术服务及相关数据接入广东省内陆渔船管理系统,服务期5年。本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要求内容见(附件: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三、报价文件主要内容
(一)报价表;(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信用中国/信用广东信用报告整套资料(报告时间在报价5个工作日内);(四)信用承诺函;(五)见附件服务项目采购需求中“三、商务需求”。所有报价文件递交一式一份;每页必须盖公章,其中要求签署的文件,报价文件密封装袋、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注意: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9日17时前。
六、递交地点:茂名市茂南区光华南路61号茂名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7楼。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668-******。
茂名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2025年10月10日
信用承诺函
我方自愿参加《茂名市内陆渔船安全动态监管系统服务项目(服务期5年)》的技术服务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名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