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施工边界设置围挡;施工期间定期对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洒水抑尘;车辆密闭运输等。 拟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施工废水经临时沉砂池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处理依托当地民房。 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施工过程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外运至指定建筑垃圾排放场所;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一)废气处理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的汽车运输扬尘、骨料料场卸料和堆存扬尘、骨料投料粉尘、冷料输送粉尘、矿粉筒仓废气、柴油储罐呼吸废气,有组织排放的原生系统的烘干滚筒烘干粉尘、燃烧废气及筛分粉尘、搅拌粉尘、搅拌缸及接料通道沥青烟气、原料沥青卸料废气、再生料系统烘干滚筒燃烧废气及沥青烟气、沥青储罐呼吸废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生产过程恶臭、食堂油烟废气。 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包括:对厂区道路扬尘采取洒水清洗地面灰尘减少扬尘产生,厂区内车辆实行减速慢行并遮盖篷布;骨料料场设置三面围挡和顶棚,设置雾化水喷淋系统进行洒水抑尘;冷料仓为三面封闭,仅入口料敞开并安装软质垂帘,顶部设置雾化水喷淋系统进行洒水抑尘;冷料输送环节采用钢板围挡,设置雾化水喷淋系统进行洒水抑尘;矿粉筒仓呼吸废气经筒仓配套的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仓顶20米高呼吸孔无组织排放;柴油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露天扩散和周边绿化净化,无组织排放;项目烘干工序均在密闭设备内进行,烘干滚筒燃烧器配套低氮燃烧器,原生系统的烘干滚筒烘干粉尘、燃烧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引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P1排放;筛分粉尘、搅拌粉尘分别经密闭管道负压收集引至原生系统烘干滚筒配套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P1排放;搅拌缸为密闭系统,成品沥青混凝土卸料口处采取封闭式作业,现有通道进出口两端各加长7米使通道足以容纳成品车辆,两侧设钢板墙围蔽、进出口处设卷闸门形成密闭通道,产品装车卸料时关闭接料通道内的进出口卷闸门,通过引风机作用形成负压,在卸料口附近以及接料通道进出口设置蜂窝集气装置,搅拌缸及接料通道沥青烟气、生产过程恶臭经管道引至原生系统烘干滚筒直接高温燃烧,再进入原生系统烘干滚筒配套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P1排放;沥青进料口采取三面和顶部封闭的半密闭形式,敞开面设软帘,原料沥青装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原生系统的烘干滚筒直接高温燃烧,再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P1排放;再生料系统烘干滚筒燃烧废气、沥青烟气经管道收集通入原生系统的烘干滚筒直接高温燃烧,再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P1排放;各沥青罐呼吸口通过管道串联,沥青储罐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引至原生系统的烘干滚筒直接高温燃烧,再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P1排放;导热油炉采用柴油作燃料,配套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P2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排气筒P3排放。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见下表1。 表1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表1 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排放方式 | 排放源 | 主要污染物 | 执行标准 | 有组织排放 | 排气筒P1 高20米 | 颗粒物 | 《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要求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两者较严值,速率严格50% | 二氧化硫 | 《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要求 | 氮氧化物 | 烟气黑度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类区干燥炉排放限值 | 非甲烷总烃 |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 苯并[a]芘 |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速率严格50% | 沥青烟 | 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排气筒P2 高25米 | 颗粒物 | 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中新建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烟气黑度 | 排气筒P3 楼顶排放 | 油烟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要求 | 无组织排放 | 厂界 | 颗粒物 |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沥青烟 | 苯并(a)芘 | 非甲烷总烃 | 臭气浓度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二级标准中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 | 厂内 | 非甲烷总烃 |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注:1.根据(DB44/27-2001)中4.3.2.3规定“排气筒高度除应遵守表列排放速率限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的建筑5米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限值的50%执行”。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周边200米范围内最高建筑物是搅拌站主楼,主楼高度22米,项目排气筒P1为20米,无法高出建筑物5米以上,需折半执行。 2.根据(DB 44/765-2019)中4.5规定“燃油、燃气锅炉烟囱不低于8米,锅炉烟囱的具体高度按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米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米以上。”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周边200米范围内最高建筑物是搅拌站主楼,主楼高度22米,项目排气筒P2为25米,满足要求。 报告表分析,在做好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对附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较小。 (二)废水处理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地面清洗水。 拟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包括:生活污水经处理规模为2立方米/天、处理工艺为“格栅+三级化粪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MBR池+紫外线消毒”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初期雨水及地面清洗废水经导流沟收集引入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或地面清洗,不外排。 报告表分析,在做好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后,对项目附近的水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三)噪声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 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包括: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振、隔声或消声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等。 报告表分析,在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导热油、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和含油污泥,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筒仓配套的滤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碎石、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和废布袋。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措施包括: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1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暂存于回收粉料仓,外售处理;筒仓配套的滤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碎石、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布袋收集后交由专业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报告表分析,在做好报告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柴油、机油、废机油、乳化油、沥青、天然气、导热油、废导热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情形主要为废气事故排放、物料火灾伴生/次生的污染、液态物料泄漏污染影响。 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加强废气处理设备的检修及保养,确保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状态,安排专人巡视和日常监测,发现故障立即停止生产直至维修恢复正常;储罐区域采用砖墙垒砌围堰,围堰高度为0.5米,地面硬底化;定期检查天然气系统的设备和定期进行检漏试验,防止设备的破损老化引起的泄漏,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必要的防火、防爆装置;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容积不小于0.5立方米的围堰,废机油桶、废导热油桶放置在盛漏托盘上,以防原料发生泄漏;柴油储罐设置0.6米高围堰,围堰有效容积为30立方米,乳化油罐围堰加高到0.7米,围堰有效容积为35立方米,发生泄漏时防止大面积扩散;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加强职工的风险防范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报告表分析,在做好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可有效防控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影响。 (六)总量控制 根据报告表核算,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8165吨/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7102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