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
******农村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修订)>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4年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等各项工作,拟开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山市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以镇(街)农业农村部门为单位集中申报并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
1.项目选址在《中山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划定的养殖区、限制养殖区范围内,项目实施主体持有建设水域内有效的水域滩涂养殖证、不动产权证、土地承包合同等权证之一。
2.优先支持在省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养殖池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重点整治河涌流域周边池塘、集中连片养殖池塘等开展尾水治理。
3.禁止在《中山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划定的禁养区内,以及2020年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印发后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开挖的养殖池塘,从事水产养殖及开展尾水设施建设。
(三)建设内容
1.治理模式。主要包括“标准生产型”即“三池两坝”尾水治理模式。“简易生态型”即生态沟渠或人工湿地尾水治理模式、稻渔种养、鱼菜共生尾水治理模式等。各地可根据养殖模式和环境条件,因地制宜选择《广东省水产养殖尾水综合处理技术推荐模式(第一版)》(粤农农办〔2021〕40号)的模式开展尾水治理。
2.建设内容:生态沟渠、沉淀池、生物接触氧化池、集成微生物组曝气净化床、人工湿地、生态塘、过滤坝、集污系统以及养殖水槽、曝气增氧、吸污系统、标识宣传、池塘改造、岸基一体化设备等养殖池塘尾水治理设施设备。
(四)奖补标准
按照《中山市水产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方案》执行。
三、申报程序
镇街农业农村部门统一收集、汇总并审核本辖区内所有项目申请,统一填报本辖区项目入库需求,通过中山市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项目库系统报送项目,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不接受企事业单位单独申报。
(一)网上申报
******农村局统一进行配置),网上申报网址:******/index/login。养殖池塘尾水治理项目实行动态入库管理。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0日24:00。
(二)书面材料
************农村局渔业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包括:项目申报函、项目入库汇总表、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实施方案、专家评审意见、部门联席会议会议纪要、四议两公开或村民决议材料、承诺函、公示图片等。
以镇街为实施主体到发改部门立项实施的项目、以养殖企业(户)为主体实施的尾水治理项目,无须提供四议两公开或村民决议材料。
四、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镇街农业农村部门必须对所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行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加强资金使用监督,落实绩效目标,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建设。
(二)各镇街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委托具备农业、水利、市政或环保行业专业丙级(含)或以上资质的单位编制实施方案。要组织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一般由镇街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组成)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全面评审,重点审查申报项目的土地属性、建设内容以及实施方案的规范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农村局将组织专家对各镇街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统一评审,各镇街无需自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各镇街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项目申报工作,如计划使用专项债推进项目实施的,务必按照专项债申报的时间节点要求做好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具体申报工作要安排专人跟进,编排好年度治理计划,确保按时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1.中山市2024年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项目申报函(模板)
******街道)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项目申报入库汇总表
3.中山市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项目申报书
4.中山市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5.中山市2024年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项目入库专家评审意见表
******农村局
2024年8月7日
(联系人:渔业管理科,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