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荔枝种质资源圃监控设备维修和升级服务采购公示
茂名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就《茂名市国家荔枝种质资源圃运营管理经费》项目进行监控设备维修和升级服务采购,现公开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报价。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茂名市国家荔枝种质资源圃运营管理经费
二、采购需求:
国家荔枝种质资源圃监控设备维修和升级服务,详见采购清单。
三、供货时间和地点:
合同签订后,14天内完成,服务地点:高州市根子镇柏桥村茂名市国家荔枝种质资源圃。
四、服务费用:费用包括:材料费、货物运输和搬运费、安装费、税费等的所有支出,报价人可以申请查看现场情况。
五、报价文件主要内容:(一)报价表;(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信用中国信用报告(四)信用承诺函(五)其他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注意:信用报告和信用承诺函日期需要在报价有效期内。
六、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一)所有报价文件递交一式一份;
(二)报价文件每页必须盖公章,其中要求签署的文件
必须按要求签署;
(三)报价文件密封装袋、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17时30分。
八、递交地点:茂名市茂南区光华南路61号农建综合楼4-8楼。
九、联系方式: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
询价单位:茂名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日期:2024年1月29日
采购清单
附件:
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样本)
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名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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