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邀请报价函
我单位现有《茂名市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化橘红”特色品种专项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现公开邀请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报价,本次报价作为我局选择服务单位的依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茂名市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化橘红”特色品种专项绩效评价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一)了解各区域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化橘红”特色品种专项承保情况,获取基本信息;
******************有限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茂名中心支公司的绩效自评报告和“化橘红”特色品种专项的绩效自评报告;对各承保公司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核实。
(三)检查2023年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化橘红”特色品种专项区域内中央、省级、市级、县级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四)到各区(县级市)现场抽查保费支出的真实性,有效性。其中政策性农业保险抽查乡镇28个、抽查保单280-560份。具体抽查数量:高新区抽查1个镇,抽查保单10-20份,抽查大额保单不少于5份。滨海新区抽查2个镇,抽查保单20-40份,每镇抽查大额保单不少于10份。其他各区(县级市)抽查5个镇,抽查保单50-100份,每镇抽查大额保单不少于10份。“化橘红”特色品种抽查抽查全部承保保单。
政策性农业保险实地抽查保费任务表
“化橘红”特色品种实地抽查保费任务表
******农村局对本区域承保公司的评价情况和群众对各承保公司的承保、理赔满意度进行测评,群众对各承保公司的承保满意度抽查可通过电话询问测评和发放调查问卷两种方式,各占50%进行。
******农村局对本区域承保公司评分表
各承保公司承保、理赔满意度抽查任务表
(六)按照各项农业保险绩效的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对各承保公司在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总体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化橘红”特色品种单独评分。
(七)分别对各承保公司撰写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报告及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总体报告。对“化橘红”特色品种单独出具专项绩效评价报告。
绩效评价报告情况任务表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价200000.00元,包括项目的所有支出。
四、服务要求
(一)2024年12月28日前,完成并提交项目成果初稿。
(二)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成果最终稿。
(三)服务本项目人员须熟悉和掌握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派出含有由至少10名专业人员组成的团队驻点茂名现场工作且需按要求报送每天现场工作情况,其中必须含有:注册会计师2名。参与本项目专业技术人员须满足项目质量、进度等整体要求。
五、报价单位基本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事务所执业资格;
(三)具有良好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五)我局保留对本次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六)报价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备份。
六、报价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一)项目报价书(需加盖公章)。
(二)报价单位的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执业证书,2名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截图证明(截止报价日前7天内信用中国/信用广东导出的整套信用报告)。
(四)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参与本项目人员(不少于10人)近三个月的社保情况复印件。
(六)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七、定选方式: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第一、第二、第三政府采购候选对象。
八、报价依据及风险:
(一)本次报价以总价报价形式进行,投标人对于本项目所描述的工作任务进行报价,并报出确定金额。每个单位只允许一个报价,多个报价的无效。
(二)投标人所报价格为项目整体包干价。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交通费、差旅费、利润、税金等。
(三)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本项目所描述的工作任务,自行评估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四)若在有效报价范围内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其排名次序。
(五)报价应结合市场价考虑,超出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
九、报价文件报送要求:(一)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二)报价文件密封装袋、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
十、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 月 14日18点前。
十一、递交地点******农村局计划财务科。
十二、联系方式:联系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0668-******
附件:信用承诺函
******农村局
2024年 11月 11日
附件
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我方自愿参加茂名市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化橘红”特色品种专项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名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