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GZJCHZ-2025-01-10),已由******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现委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4家服务商为汕头市分行辖内各单位的职工食堂采购食材(含配送),主要包括蔬菜、肉类、河(海)鲜类、禽类、蛋类、奶制品、豆制品、粮油、面食制品、调味酱料等。
2.2标包划分情况及项目预算:本项目划分为4标包。各标包预算如下:
标包 | 对应区域 | 中标人数量 | 费用预算 (万元) |
标包1 | 市分行本部及分行营业部 | 1家 | 301.85 |
标包2 | 潮阳支行 | 1家 | 88.67 |
标包3 | 潮南支行 | 1家 | 100.62 |
标包4 | 澄海支行 | 1家 | 90.79 |
合计 | 4家 | 581.93 |
2.2.1 本项目各标包兼投不兼中,且标包1的中标供应商与汕头市分行2025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标包1(市分行本部及分行营业部,下同)的中标供应商不为同一家,即:如本项目先开标,若供应商中标标包1,则不再作为汕头市分行2025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标包1中标候选人;如本项目后开标,若供应商中标汕头市分行2025年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标包1,则不再作为本项目标包1中标候选人。
2.2.2 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标意向承诺书》,如未提供《中标意向承诺书》、未按照所投标包全部填入******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得分,结合投标人中标意向由高到低依次推荐各标包的中标候选人。
2.3 ******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出资。
2.4 合同有效期:自2025年5月1日-2026年4月30日;如合同签订之日晚于2025年5月1日,则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4月30日。如合作方未能按合同履行职责,我行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各标包)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及上级机构授权函),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须同时提供下列截图: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index.html)中投标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2)“信用中国”(网址:******/xinyongfuwu/?navPage=4)“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结果截图;
注:如投标人因单位性质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截图的,则须提供相应情况说明。
3.3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注:因受成立年限影响,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提供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4投标人必须具备2022年至今的同类(食堂食材类或食堂总承包)项目合作经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3.5 投标人必须开具增值税发票。
注:投标人需提供税局相关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样本复印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必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3.8利害关系:
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见第六章)。
3.8.2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详见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况承诺书。
3.9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3.9.1******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9.2******集团公司系统内所有单位)员工经办企业名单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注册登记
******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以下简称邮银易采平台,******)申请注册(具体方式可详见邮银易采-帮助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并在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
4.2购买文件
4.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付款凭证以邮件方式发送给购买文件联系人。
购买文件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4.3获取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邮银易采平台选择采购业务-我的项目-我要参与,选定本项目,立即参与,报名(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审核通过后,进行购标(上传文件费用付款凭证),经再次审核通过后,潜在投标人即可在邮银易采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可参与后续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5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金信大厦A座1404~1405号。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对应标包(如划分标包)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准时参加。
5.3各标包投标保证金如下:
5.3.1标包1:60,000.00元(人民币:陆万元整);
5.3.2标包2:15,000.00元(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5.3.3标包3:20,0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5.3.4标包4:15,000.00元(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6. 资格审查方式
******委员会在开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7. 公告发布
本公告或公告的修改、补充同时在邮银易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采购与招标网(网址:******)、中国邮政官方网站(网址:******)、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网址:************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邮银易采平台(******/)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
地 址:汕头市嵩山路南20******银行汕头市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22层
邮 编:510030
项目联系人:钟工、罗工、李工、容工
联系电话:******/******
电 子 邮 件:******
需求联系人:柯先生
电 话:0754-******
项目报名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2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