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4-02361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鹿村桥改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77,150.1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鹿村桥改建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877,150.1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提供投标截止************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④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鹿村桥改建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鹿村桥改建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未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认定信用等级评为d级的企业;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的信用等级结果为准】
(3)供应商成功申请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资质完全一致。【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申请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楼教育路教师村1号8座2楼)。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elp/problem/。
******服务中心"(******/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ggzy-portal/#/440600/index)。
5.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事务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
联系方式: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十楼
联系方式: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谭小姐
电 话:0757-******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
项目编号:440608-2024-02361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鹿村桥改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77,150.1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鹿村桥改建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877,150.1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公路桥梁工程施工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鹿村桥改建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877,150.1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提供投标截止************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④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鹿村桥改建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鹿村桥改建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未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认定信用等级评为d级的企业;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的信用等级结果为准】
(3)供应商成功申请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资质完全一致。【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申请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2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楼教育路教师村1号8座2楼)。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elp/problem/。
******服务中心"(******/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ggzy-portal/#/440600/index)。
5.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事务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
联系方式:07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十楼
联系方式: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谭小姐
电 话:0757-******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