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02号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单位预算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切实提升财务管理质效等工作。石林县审计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财务咨询服务”购买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林县审计局2025年财务咨询服务购买计划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石林县审计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计划聘请社会第三方机构为石林县审计局提供2025年财务咨询服务,含决算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资产年报、整体绩效报告及预决算公开工作等集中辅导会审。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4万元(大写:肆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六、承接标准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我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我单位会计管理工作按要求实施,确保相关工作报送符合财政及其他相关部门要求。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5年2月13日到2月19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2月19日前报名响应。
******办公室王老师,0871-******。
石林县审计局
2025年2月13日
一、项目名称
石林县审计局2025年财务咨询服务购买计划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石林县审计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计划聘请社会第三方机构为石林县审计局提供2025年财务咨询服务,含决算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资产年报、整体绩效报告及预决算公开工作等集中辅导会审。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4万元(大写:肆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六、承接标准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与我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我单位会计管理工作按要求实施,确保相关工作报送符合财政及其他相关部门要求。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5年2月13日到2月19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2月19日前报名响应。
******办公室王老师,0871-******。
石林县审计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