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复配农药4000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服务中心大楼九楼 联系电话:******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化州市播扬镇院田白石岗矿区建筑用石料采矿权项目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茂名化州市播扬镇院田白石岗矿区 环评机构: ******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化州市播扬镇院田白石岗矿区建筑用石料采矿权建设项目位于化州市播扬镇院田白石岗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度34分41.215秒、北纬22度08分04.641秒。 根据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项目拟设采矿权范围内查明保有建筑用变质砂岩矿资源量280.33×104立方米,其中控制资源量矿石量233.28×104立方米,推断资源量矿石量47.05×104立方米。全矿区剥离量为274.75×104立方米,其中残坡积层6.30×104立方米,全风化变质砂岩体积253.10×104立方米,半风化变质砂岩15.34×104立方米,建筑用变质岩矿可采储量228.31×104立方米,综合利用产品可采储量264.86×104立方米。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63234平方米,其中矿区面积为107500平方米,工业加工区面积为14908平方米。本项目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标高 112.70米~-40米。 65米水平以上标高为山坡露天开采, 65~-40米标高转为凹陷露天开采。根据矿体的形态、产状及赋存标高和矿区的地形地貌条件,结合矿山现状,设计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深孔爆破、挖掘机铲装、自卸汽车运输。矿山总服务年限为9.7年,其中矿山正常生产期7.7年,基建期1年,闭坑治理期1年。项目同时配套建设破碎加工区、办公生活区、堆场等。项目建成后年开采建筑用变质砂岩矿30万立方米(实方),可产出规格碎石42.30万立方米(松方),石粉以及路基块石13.55万立方米(松方);全风化变质砂岩(水泥配料用粘土)量为32.87万立方米(松散系数取1.4,松方46.02万立方米),半风化变质砂岩量1.99万立方米(松散系数取1.3,松方2.59万立方米);剥离残坡积层量为0.82万立方米(松散系数取1.2,松方0.98万立方米)。 本工程总投资估算为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60.5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8.84%。本项目员工共78人(其中49人在项目内食宿,29人在项目内就餐),每天工作2班,每班工作8小时,其中破碎生产线工作15小时,年工作280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废气主要来源于露天开采区地表剥离、临时表土堆场扬尘及土方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及汽车尾气等。 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施工过程采取洒水抑尘措施;临时表土在临时表土堆场堆放,施工期间喷洒草籽进行绿化;建筑材料在指定区域堆放,采用篷布遮盖;运输道路定期进行清扫、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不得超高超载,采用严密封盖运输,减少车辆颠簸洒漏;作业机械及车辆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燃料,定期保养,保证最佳状态运行。施工期排放的无组织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露天采场扬尘(包括表土剥离、钻孔、铲装粉尘、爆破废气)、加工区破碎生产线粉尘、堆场扬尘、运输车辆动力扬尘、机械作业燃油废气、备用发电机尾气和食堂油烟。 拟采取的废气防治措施主要包括:采用液压锤和挖掘机进行表土剥离,在表土剥离过程中进行洒水降尘;开采矿体采用深孔爆破工艺,使用的潜孔钻机配备干式捕尘装置,爆破前后进行洒水和水封爆破作业;加工区破碎、筛分厂房设置为封闭式厂房,进出料口处及厂房内产尘节点处设置喷雾除尘设施;破碎生产线皮带输送廊采取全封闭措施,全过程配套管道式洒水降尘设施;厂区内地面进行硬底化,并洒水降尘和定期清扫,运输车辆采取封闭遮盖措施;堆场周边设置固定基座的防风抑尘围挡,物料用草料或尼龙布等覆盖,同时采用洒水、喷雾措施降尘;作业机械及车辆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燃料,定期保养,确保最佳状态运行。备用发电机使用的轻质柴油作为燃料,尾气引至备用发电机房屋顶排放;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屋顶排放。无组织排放的粉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要求。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废水、暴雨地表径流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拟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包括:施工废水、暴雨地表径流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清洗以及施工场地降尘等;生活污水经生活区的A/O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矿区周边绿化,不外排。 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 拟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包括:露天采矿区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收集后,排入3个容积分别为300立方米的沉淀池澄清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降尘用水;车辆清洗废水、设备停放区、中转场地、工业场地的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收集后,排入1个容积为900立方米的沉淀池澄清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降尘用水;临时表土堆场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收集后,排入1个容积为300立方米的沉淀池澄清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降尘用水;地面冲洗废水经8立方米的隔油池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降尘用水;生活污水经A/O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15立方米/天)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回用于矿区绿化,不外排。 报告表分析,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矿区绿化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三)噪声污染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在施工作业中产生的噪声。 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减速慢行,控制鸣笛。 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矿区钻孔、采剥、爆破和生产加工区破碎、筛分等环节产生的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 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维护保养;破碎、筛分车间全封闭,强化破碎车间噪音治理,加装吸声棉,对产生气流噪声的噪声源进出口加装消声器;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振装置;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靠近敏感目标一侧;严格控制加工区作业时间,禁止在中午及夜间开工;采用间隔、缓振爆破等爆破方法,合理安排爆破时间,控制爆破频次;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和路线,晚上和中午禁止运输。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包括:基础工程废弃土石方暂存于临时表土堆场,回用于矿山回填土;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运至指定场所妥善堆放处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和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隔油池油渣、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及爆破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包括覆盖层剥离土、全风化岩层、半风化岩层、尾泥、沉淀池沉渣。 拟采取的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主要包括:爆破过程产生的爆破废物由爆破公司现场统一回收,其余危险废物根据危险废物的物理化学性质,使用相应的防漏、防渗、防腐的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暂存于6平方米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覆盖层剥离土暂存于临时表土堆场,回用于矿山复垦绿化用土;全风化岩层、半风化岩层用于周边工程填土或外运综合利用;尾泥、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矿山填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区域产生二次污染。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矿区开采、加工区和临时表土堆场建设对土地的扰动、对植被和动物生境的破坏,产生水土流失、景观影响等。 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包括: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缩短施工周期,尽量避开雨季施工,暴雨季节停止施工作业;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按照划定的施工区域进行;矿区、临时表土堆场及加工区等设排、截水沟和沉淀池,并及时采取工程措施或绿化措施进行护坡,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再回用;根据“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的原则,矿区开采时要严格按设计的台阶开采,确保合理的开采坡度和段高,严禁超挖,开采过程中,注意坡面和岩层发生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矿山地质灾害防护措施;对在开采境界内的高边坡、失稳边坡、采场周边地势低洼处设置挡土墙等水土保持措施;及时对露天采场、工业场地、临时表土场等区域进行复绿;加强员工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严禁对周围植被滥砍滥伐,破坏野生动物的生境。 报告表分析,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六)退役期环境影响 矿山服务期满后生产活动停止,不再排放生产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其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植被破坏造成的水土流失及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对地貌景观的破坏等问题。 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为:采取相应的土地复垦绿化、水土保持以及地质灾害治理等一系列措施来减缓退役后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 (七)环境风险防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风险物质主要为柴油以及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情形主要为风险物质泄漏及火灾事故伴生/次生的污染 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在柴油储存区内禁止使用一切明火和高热装置,设置禁止明火标识牌。柴油储存间地面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储罐区设置围******消防沙进行吸附和围堵,并尽快关闭阀门;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做好防风、防雨、防晒,地面基础防渗层为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小于1.0×10-10厘米/秒,危险废物暂存间门口设置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围堰等设施;按要求做好护坡和支护措施,合理设置拦挡和排水措施;加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风险意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报告表分析,在落实以上各项防范措施后,可有效防控项目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化州分局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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