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我中心拟以院内遴选方式采购非械字号器材等一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基本信息
******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服务中心非械字号器材等一批院内遴选采购项目(编号:LX2024-09)
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6日12:00
报名和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2:00
二、采购内容及最高限价
注:1.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要求供应商在原报价不变的前提下,增加漏报的项目,如供应商不接受相应修正,则导致其参评无效;供应商出现多报项目的不予核减。
2.供应商响应的报价金额超出采购最高限价,将导致其参评无效。
3.本项目报价为总价包干价,供应商对该项目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各种人工费用、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等、安装运输费用、配套设备及零配件费等物料费用、耗材、税费、利润以及完成本项目所必要的其他货物、材料、服务等一切费用。
4.本项目所有产品均为采购本国产品。
5.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参与遴选供应商计算,评审后以价格最低的同品牌响应人获得参评资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最近三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4)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设备,则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属于第二类医疗设备,则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四、报名及供应商响应文件要求
报名及响应文件提交方式为邮寄或现场递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响应文件纸质版,视为放弃参评。具体事宜为采购公告通知为准。
五、用户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平沙三路2123号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信:0756-******
附件:******服务中心非械字号器材等一批采购项目院内遴选采购文件
******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2日
******服务中心采购文件.docx